庭審現場
“檢察官、法官來咱村裏開庭啦!”2021年6月4日,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西墅村村民迎來了新鮮事。
當天上午,由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在該村村委會集中公開開庭審理,此舉係連雲區檢察院和灌南縣法院首次在禁漁期內走進漁村集中公開開庭,吸引了近百餘名漁民前來全程旁聽。這也是該院結合“檢察為民辦實事”開展的精準普法月月行活動之一。
西墅村是黃海邊的一個傳統漁村,全村約3000名村民中絕大部分從事海產品捕撈、養殖生產,但部分漁民受限於傳統捕撈理念和習慣,加之法律意識淡薄,錯誤理解了“靠海吃海”,非法捕撈行為時有發生。僅2020年一年,在連雲區檢察院管轄的海州灣海域發生的非法捕撈刑事案件就多達20餘起。本次審理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中有五名被告人係西墅村漁民,為了有效預防和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更好地向當地漁民普及休漁禁捕相關法律知識,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在連雲區檢察院的建議下,審判庭將該案的審理安排在了西墅村。
經當庭查明:
2020年5月31日16時至23時許,連雲區西墅村張某某等五名漁民明知是禁漁期,分別駕駛漁船至連雲港市竹島西側海域使用國家禁用漁具(拖曳泵吸耙刺)捕撈藍蛤(俗稱 “海沙子”),在岸邊裝卸過程中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現場扣押藍蛤314袋,共計約9394公斤。同年7月2日,贛榆漁民李某某采用同樣方式在竹島西側海域捕撈藍蛤約1400公斤。
按照集中管轄規定,案件由灌南縣法院環資法庭開庭審理。2021年3月23日,連雲區檢察院依法對上述案件共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同年6月4日,案件在連雲區西墅村集中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官出庭公訴
庭審過程中,檢察官依法訊問了各被告人,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等犯罪證據,並提出精準量刑建議,對張某某等人非法捕撈,破壞海洋生態資源的行為進行了法庭教育,各被告人均當庭認罪認罰,表示接受教訓,今後做一個守法的漁民。最終,法庭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當庭判決張某某等6名被告人二個月至四個月不等拘役,並適用緩刑。
近年來,連雲區人民檢察院嚴懲非法捕撈、盜采海砂等破壞海洋生態資源違法犯罪行為,自2019年以來共起訴該類犯罪28人。打擊犯罪同時,該院通過代表座談、法治巡講、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積極宣傳休漁禁捕相關法律知識。
“檢察官在法庭上的普法教育我們都聽得很清楚,我們也知道了非法捕撈的嚴重後果,以後會嚴格遵守禁漁規定。”旁聽後的漁民李大叔說,“這樣的普法很受用”。
“海洋蘊含巨大財富,但我們不能竭澤而漁,要取之有道。世界環境保護日前夕,檢察院、法院將非法捕撈的庭審開進漁村,是最直觀、最有效的普法方式,既宣傳了休漁禁捕的法律規定,也傳遞了保護海洋生態的理念。這樣的庭審是真正的深入群眾,也最受我們老百姓歡迎!”庭後,西墅村黨委書記汪衛兵說。
來源:交匯點新聞、江蘇檢察在線